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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的电子垃圾分类
更新时间:2015-08-21 10:12:44
电子垃圾指令中还对电子垃圾进行了分类:
(1)大家电。
(2)小家电。
(3)IT和电信设备.
(4)消费设备。
(5)照明设备。
(6)电子工具(除了大型固定的工业工具)。
(7)玩具、休闲和运动设备。
(8)医疗装置(除所有输液和易感染的产品)。
(9)监测和控制装置。
(10)自动售货机。
电子垃圾指令还对电子垃圾的处理和循环利用提出要求进行成分分离。含多氯联苯的电容器、水银开关或逆光灯、电池、印制电路板、调色剂筒、液体和浆状物、调色剂、含澳阻燃剂的塑料等都要分开。对不同电子垃圾的循环利用率也做了要求,如:大家电占到重量的80%。
电子垃圾指令针对融资做了规定,对个人家庭实行免费,而生产者至少提供包括电子垃圾从个人家庭收集、处理、再利用和环境噪声防治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