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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外对电子废弃物的一般界定
更新时间:2015-02-06 10:46:32
电子废弃物又称电子垃圾(waste elec创cal and electronic equlpmeni),关于它的定义,国内外并没有一个统一的说法。据垃圾处理设备了解一般是这样认为,电子废弃物应包括各种废旧电脑、通信、电视机、洗衣机、电冰箱以及一些企事业单位淘汰的精密电子仪器仪表等。国外对电子废弃物下了这样的定义:电子废弃物包括旧电脑(主板)、监视器、印刷机,其他外围的信息设备,旧通信设备(移动电话、固定电话和传真机)和复印机,而这些都是不能正常使用的或者是过时的,只能回收,不能再有利用价值的物品。
我国对电子废弃物的定义是:废弃的电子电器产品、电子电气设备及其废弃零部件、元器件。包括工业生产及维修过程中产生的报废品;旧产品或设备翻新、再使用过程产生的报废品;消费者废弃的产品、设备;法律法规禁止生产或未经许可非法生产的产品和设备;根据国家电子废弃物名录纳入电子废弃物管理的物品、物质。很多场合下也可简单地理解为废旧家电和电子电器产品的统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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