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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垃圾管理的主要法律制度(二)
更新时间:2014-10-02 12:25:34
排污收费制度
排污收费制度是指建筑垃圾管理部门,根据相关法规规定,对建筑垃圾排放单位,实行收费服务的一项制度。如《上海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管理规定》中规定排污费0.5元/t,处置费0.5元/t。
现场检查制度
现场检查制度是指负责建筑垃圾的监察部门依法对其管辖范围内的相关单位和个人执行法规的情况进行现场检查的一项法律制度。它是建筑垃圾管理工作中的一项基础制度,具有法定性、规范性和强制性等特点。监察部门在依法实施检查职责时,被检查对象不得拒绝。建筑垃圾管理的各相关法律规范中对此都做了明确规定。
环境卫生标准制度
环境卫生标准制度是为了加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对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保洁,废弃物处置等方面的作业所做出的环境卫生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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