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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场封场后的水质监测—地下水水样的采集
更新时间:2014-09-10 12:35:24
a.采样点的布设采样网点一般设置在填埋场地水流上游和水流下游区。监测井的数量、位置可根据场地的规模、场地的水文地质条件来确定.最简单的地下水监测系统由四口井组成。
1.本底井用于提供未受场地影响的地下水水质数据作为参照,一般设在填埋场区地下水流向的上游,填埋场区外20—50m处。若在2km以内有居民饮用水井时,亦可将其作为本底井。
2.污染扩散井用于提供直接受场地影响的地下水水质数据,一般设在填埋场的旁附、地下水流向的下游10—20m处。
3.污染监视井用于提供渗滤液渗出、迁移距离的数据,一般设在填埋场区地下水流向的下游,填埋场外20—30m内。
地下水监测井的深度可根据场地的水文地质条件确定.为适应地下水位的波动变化,井深一般应深至地下水位之下3m,以便随时采集水样。如果有多层地下水,可对多层地下水监测。
b.采样方法瞬时采样,以口径较小的特制塑料桶取水.
c.采样频率本底井应在填埋前取1次,填埋场启用后每年取1一2次。污染扩散井及污染监视井在填埋前取1次,启用后每年雨季取2—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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