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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工程和配套设施(一)
更新时间:2014-07-04 15:14:43
填埋区外道路工程应符合国家市政道桥的交通量、车载负荷及使用年限要求.填埋场应建造全天候道路系统,从公路系统到场地入口、从入口到工作现场均应建筑永久性公路,在填埋操作工作面还要铺设简易的临时性公路。垃圾处理设备公司认为若建筑垃圾以陆运方式运进填埋场,填埋区外专用道路需按下列原则进行。①进场道路应与垃圾处理场的规模相适应,应以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能安全、正常行驶为原则。②结合车辆情况和填埋场使用年限,并参照有关道路规范确定道路级别。建筑垃圾填埋场专用道路两侧及填埋场周边范围,应设置绿化隔离带,填埋场作业区终止作业后应及时绿化.③根据车辆通过的频率可设置双车道、单车道,双车道宽7m.单车道宽3. 5m,单车道每隔一定的距离应设置会车平台。若建筑垃圾以水运方式运进填埋场,需按下列原则设置专用码头:①河道容纳船队的数量应考虑船只的装卸、待装卸和编队等;②泊位的数量根据吊机数量确定,泊位的间距根据船舶的大小和船舶停靠的方便与否确定;③码头结构形式的确定需结合地质、水文情况和《港口工程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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